我看过许多部电影,可是让我印象最深刻、最喜欢的一部电影就是《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记》。
二年级时,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看的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叫“派”的小男孩,小名竟然叫“小便”,因此得到了学校许多人的笑话。派长大了后,就和爸爸妈妈坐船出去远足,他们正在睡觉时,派听见了“哗啦哗啦”的声音,于是就跑到甲板上看了看。海面不再是那么平静,暴风雨袭击了整个船,翻起了大浪。慢慢的,船沉了,只有派一个人坐到了救生艇上,在大海上漂浮。
因为翻起了大浪,很多动物都跑到了救生艇上,还有一只老虎。派正在睡觉的时候,老虎把所有的动物都吃了,只剩下它一只了。为了不被老虎吃掉派,派只好自己做了一只船让老虎在上面。直到有一天,老虎和派饿的不行了,老虎就下去捕鱼,结果抓了一只飞鱼,老虎还没咬到飞鱼就飞走了,招来很多飞鱼袭击老虎和派,他们两个都受伤了。
为了让别人知道派需要救援,派就喝了几瓶酒,用笔在一张纸上写着:我在救生船上,谁来救救我,还有一只老虎。写完就放在瓶子里,扔到海里了。经历了好多次暴风雨后,派飘到了海边,被一个好心人救了上来。老虎像散架的骨头,慢慢走到了森林中。
你们知道吗?派在海上漂流了200多天。通过这个电影,让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心中坚持,给自己鼓劲,一定会克服困难的。
有一档节目,它能够让大家在文学知识中徜徉,它,就是我最喜欢的栏目——《百家讲坛》。
《百家讲坛》从2010年7月9日开播,深受大家喜爱,
中国,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明的泱泱古国,她的文化、历史让全中国人为之骄傲,也让全世界为之倾倒。《百家讲坛》用精辟的语言将中国悠久的历史向我们娓娓道来。
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刘备的“三顾茅庐”,关羽的“过五关,斩六将”,“桃园三结义”,“暗度陈仓”,“望梅止渴”……都令我魂牵梦绕,回味无穷。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草船借箭”。
周瑜嫉妒诸葛亮的神机妙算,便让他立下军令状,在三天之内凑齐十万支箭,诸葛亮胸有成竹地答应了。第一天过去了,第二天过去了,诸葛亮还没有动静,周瑜不禁感到奇怪。到了第三天黎明,诸葛亮私下借了几千条船,又在船上插了数千只草把。诸葛亮命船队驶向曹营。蒙蒙晨雾中,鼓声不断。曹操以为有人偷袭,便下令放箭。不一会儿,船上就插满了箭。诸葛亮满载而归,周瑜不得不佩服。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栏目,它可以让大家在历史文学里徜徉,它,就是《百家讲坛》。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首歌。我也不例外,有的人喜欢有些年头的老歌。有些人喜欢童歌,也有些人喜欢周杰伦。王力宏。张杰等人的流行歌曲。而我喜欢一首罗大右老师的歌—童年。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
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这首歌我8岁就听了而且百听不厌这首歌给我带来的用处极大:每当我不想写作业的时候是它提醒了我,每当我不想背书的时候是这首歌提醒了我,每当我在上课想睡觉的时候是这首歌向兴奋剂一样让我充满精神。所以,说严重了他就是我的灵魂。
当时在我是八零后的节目里。现场曽邀请了罗大佑老师来现场,当时主持人激动地哭了他对罗大佑老师说,老师是他的偶像,他的童年伴随了他的童年还让罗老师张他的背上签个名。
我喜欢童年。你那?
爷爷养了一只鹦鹉,有空的时候我也经常逗它,它经常给我们带来欢乐,它也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鹦鹉的大部分羽毛都是白色的,只有头部和尾部间杂了其它颜色的羽毛,它的爪子也是淡绿色的,嘴上的钩子是深褐色的。它每天活动的范围便是它的鹦鹉架了,有时爷爷也会把它带出去遛遛,这时,我也会跟着一块出去。到了外面,大家都喜欢来逗它,它那傻傻的样子往往会引得大家哄然大笑。
都说鹦鹉会学舌,爷爷养的那只也不例外。记得有一次,妈妈从外面买了好几条鱼儿,准备给我们做酸菜鱼,把鱼儿放在厨房后,她就出门办事去了。谁知道,家里贪吃的猫发现了鱼儿,不一会功夫就吃掉了好几条。妈妈回来后,特别生气,就骂那只贪吃的猫:好吃猫。这时,只听见外面阳台上传来“好吃,好吃”的声音,原来是鹦鹉在学妈妈说话,鹦鹉的声音把我们全家人都逗笑了,大家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爷爷走到鹦鹉前面,就对它说到:“关你什么事?你难道不好吃吗。”我们又是一阵大笑,鹦鹉却还是高昂着头,,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首歌,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小草,虽然小草这首歌很平凡,可我就是喜欢这首歌。
这首歌还是我在泉江一小听到的,我每天早上背着书包去上学,听到的都是小草的歌,我一开始听着没什么好听,可从那时,我却改变了自己的看法。
那是一个炎热的中午,上课了,班主任刘老师带着一摞作文本来到了教室,表情很严肃,老师吧作文本放到讲桌上后,生气地说:“你们怎么搞的,这次作文写的这么差,是不会写吗?”不是!是你们双休里根本没心思写!这次写的不好的有。。。。。这里面也有我的名字,当时我羞愧极了,因为那是我自己也是组长,我的组员都没有名字,而我。。。。。。。
老师说念了名字的都要重写,当时我都不敢看老师的眼睛。下课后,老师叫我到她办公室去,我去了。我一到那,刘老师就严肃的对我说:”你是组长,要起带头作用,如果你都这样,组员怎么跟你学习?”说完,我便回教室去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小草这首歌,当时我觉得这是最好的歌,我仿佛看到小草在狂风暴雨中还是那么挺拔,永不弯腰,小草是多么坚强啊!而我,每个人都会有失误,不能这么轻易就屈服。看着眼前的这幅画,我想起了一首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不正能体现小草的坚强吗?
我们应该向小草学习那坚强不屈的精神,当你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只有这样,你才会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最喜欢的名言是一句好的名言就如一剂良药,能够在人情绪低落的时候振奋人心。我喜欢的一句名言是:“才华是刀刃,辛苦是磨刀石,很锋利的刀刃,若日久不磨,也会生锈,成为废物!”它总是在我徘回的时候出现,坚定了我心中的信念。所以说成功离不开这些至理名言的鞭策。
这句名言出自著名作家----老舍之口。而我,也是从我自身经历,悟出了这句话的精髓所在。
我一直认为我是锋利的刀刃,因为从上小学开始,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慢慢地,我的尾巴翘起来了。别人上课认真听讲,我却心不在焉,饶有兴致地看着教室外树上的两只打架的麻雀入了迷;别人的作业完成得一丝不苟,我却应付了事,并且错误也似雨后的春笋,迅速大量涌出……但是这一切并没引起我足够重视,依旧我行我素,于是问题出现了:期末考试的成绩出来了,拿到成绩单的我,看着眉飞色舞的同学,恨不能削尖脑袋,找个地缝钻进去。这是我的成绩吗?简直是一场噩梦。一筹莫展之时,老舍先生的这句名言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清醒了:是啊,我本是一把锋利的刀,可因日久不磨,我生锈了,再这样下去,我会变废物的!
笔记本上的这句话时刻提醒我。课堂上我积极发言;清晨,天未大亮我就起来晨读;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在倚灯看书。对于学习我终于从被动的态度转变成积极主动的去探索知识。终于,换来了一个全新的自我。因为有了你的激励。终于,破茧成蝶。
我国是一个诗歌的国度,从古至今,我国涌现出无数伟大的诗人,例如:屈原、李白、杜甫、白居易这些响亮的名字早已深深的刻在历史的石碑上。他们的作品,更是被后人千古传颂。其中,我最喜欢的诗是于谦的《石灰吟》。
这首诗是明代诗人于谦之作。诗的全文是这样的: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首句“千锤万凿出深山”说明开凿石灰很不容易。次句“烈火焚烧若等闲”使人感到不仅仅是开凿石灰,还象征着人无论面临怎样严峻的考验,都要从容不迫。第三句“粉骨碎身(现在译为”粉身碎骨“)浑不怕”极其形象地写出石灰烧成石灰的过程,而“浑不怕”又寓有不怕牺牲的精神。而最后一句“要留清白在人间”更是作者直抒情怀,立志要做纯洁、清白的人。
这首诗是一首借物言志的诗,前两句就以石灰的特征说人。“若等闲”三个字抒发了作者在困难面前的大无畏精神。末句表现了“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高风亮节,作者用这数十字,深刻的反映了忠心报国的高尚品质,为人们树立起一个榜样。
当我第一次读起这首诗时,心中热血澎湃,我被这种豪迈气概所深深吸引。读完这首时候,我心中感受到的是无所畏惧的精神和豪迈不已的气概。
奶奶在家里的阳台上放了一个鱼缸,鱼缸里面养了四条小金鱼,已经养了快两年了。在这两年里,我看着小金鱼从一个小小的鱼苗,长成了现在有美丽身段的金鱼。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这些金鱼了。奶奶刚把它们买回来的时候,还没有我的小指头宽,我还担心能不能养活它们呢。每次奶奶要喂食给他们的时候,我都会抢着干,我把金鱼最喜欢吃的饲料慢慢的洒在水里,这群小家伙就会全部涌到水面,张大嘴巴,吞掉一颗又一颗的饲料。它们都是贪吃的家伙,每次都把自己的肚皮吃得鼓鼓的,这个时候,我就不敢再撒饲料了,怕它们贪吃的本性会让自己撑死。看着他们撑着大肚皮在水里游来游去别提多有趣了。
我还给这四个小家伙取了名字:大毛、二毛、三毛、四毛,虽然名字比较土气,但是当我叫它们的时候,它们也没有反对,还是在鱼缸里游来游去。我到江边捡了几块圆圆的鹅卵石,洗净后铺在了鱼缸里,小家伙们很喜欢这些新“家具”,在石头旁边绕来绕去,仿佛在对我说:快来看,我们家买了新家具了。
童年的时光有这些小家伙的陪伴,真是快乐又幸福的。
说起我最喜欢的小动物,那应该就要数我最喜欢小白兔了。
我最喜欢的小白兔,它浑身上下一片纯白,一双蓝宝石般的大眼睛,两只长长的耳朵,仿佛在倾听着家中的一点点动静;它有一条短短的尾巴,它的嘴巴一张开,大大是两颗门牙露出来了,就显得它更可爱了。
小白兔喜欢吃的东西有青菜和胡萝卜。它吃起胡萝卜来用两颗大门牙“咔嚓、咔嚓”地咬着那美味的萝卜,吃得可津津有味啦!
记得有一次,我到外婆的邻居家里玩,他们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白兔。起先它不但跟我很陌生,而且还看都不看我一眼呢!我灵机一动,就想了一个好办法:我拿了一些胡萝卜丢在里面,我就走到边上偷偷地看。它看见没人了,就吃起胡萝卜来,我悄悄地走过去,小白兔跟我有点熟悉了,我很高兴。慢慢的,我就跟小白兔越来越熟悉了,就成了好朋友。
我和它继续玩。可过了一会儿,我就回去了。小白兔恋恋不舍地看着我,好象在跟我诉说:“记得以后要常来看我哦!”我也跟小白兔说:“好的,我有空时一定会来的,请等着我吧!”然后我也就依依不舍地走了。
这就是我所喜爱的小动物,小白兔。我觉得和它度过的每一天,我都会好好珍惜的。并且一直怀念它。
小动物对于少年时期的我们来说,既可爱又有趣,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前几周外婆给我带来的一只垂耳兔。
垂耳兔浑身长着雪白的毛发,毛发比一般的兔子要长,有着一双红红的眼睛,最有特点的便是它的那对耳朵了,不像我之前看见过的兔子是竖着耳朵的,而是大大的耳朵垂下来,因此得名垂耳兔。
刚到我家时,它显得特别的害羞,躲在窝里不肯出来,不管我怎么逗它都没有用。第二天之后,也许是适应了新的环境,它开始把脑袋探出来,东瞅瞅西看看,对周围的一切事物都显得是那么的好奇。它最喜欢的食物便是大白菜了,每次妈妈买回来大白菜,我都会首先掰下几片新鲜的叶子,来到垂耳兔的窝前。我把叶子伸到它的面前,它用鼻子闻闻之后,发现是自己最爱的食物,就开始啃起来,不一会,几片叶子就会被它啃光。它也有点挑食,只吃叶子部分,剩下的菜梆子它留在那里,一直都不肯吃。吃完后,它就会用它那双红眼睛一直盯着你,好像在说:我没有吃饱。看着它那楚楚可怜的样子,我忍不住又赶紧去拿几片叶子过来,真是可爱的小家伙。
我喜欢在春季欣赏大自然,因为这时,举目望去,都已是绿荫荫的一大-片,有翠绿色,墨绿色,黑绿色,茶绿色......呵,绿的山,绿的水,不得不使人感到心旷神怡,
吹拂过绿叶的风,变的格外温柔,太阳也变得暖洋洋的,绿叶们则托出了一个个娇嫩浴滴的花骨朵。微风中,它们轻轻摇曳着,害羞地露出了笑脸。
春季的歌洋溢在每一个角落里,从幽静的乡村到沸腾的城市,看看那厂房与街道,春季煞是惹人喜爱。你看,街心花园中,百花争艳,姹红焉子,竞相开放,可真是美不胜收呀!淡雅的色彩和芳香诉说着春季的情怀。
春季,一个静与动完美结合的时节。春季像一个天使,踏着愉快的脚步,翩翩来到人间。春季像一位花样年华的少女,鼓动着飘逸的风情。春季像一位画家,涂满了蓬勃的色彩。春季像一首瑰丽的诗,如梦般甜蜜,如酒般香醇。
春——是鲜花的笑脸,是泛着淡淡新绿的柳枝在舒展筋骨,是草儿睁开了朦胧的睡眼,看世界;春——是天空中摇曳着的形形色色的风筝,是那手牵风筝线在山上山下跑来跑去的孩子;
春——是自然女神,一睡醒来就在梳妆台旁梳洗,她把凝住的流水“梳展”开;把姹紫嫣红涂抹在大地上;把天空洗得明澈湛蓝;把乌云拨开,让七彩的阳光又普照万物。
耳边传来了熟悉的音乐声,让我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我喜欢听歌,我觉得听歌是一种享受。
一首首歌曲带着轻盈的舞步漫步而来,偶尔停一下,偶尔加快速度,让人难以琢磨!你听,飞快的歌声随着我的舞步一步一步开始加快起来,我的身体不觉扭呀扭呀!哇,跟不上啦!突然,歌声慢了起来。它慢得让我的身体不觉中停了下来,我差点就停留于空中了……
歌曲包含着我心中的喜悦与悲伤,悲伤的歌可以让我放开心中的愁感,慢慢静下心来,仔细欣赏这愁的美丽;快乐的歌可以让我把心里的那种快乐的感觉传出去,让更多的人和我一起分享心中的喜悦。
我喜欢听歌的感觉,那喜悦的歌声可以随着我心中的快感、那悲伤的歌声可以随着我心中的愁感慢慢“排泄”出来。听歌的感觉真不错呀!朋友们,你们喜欢听歌的感觉吗?如果喜欢的话,你们可以多一点跟我分享一下这快乐与悲愁的,我最喜欢就留心得啦!
歌声还在耳边回荡,我慢慢地沉醉其中,随着音乐一起飞翔。
水果里有苹果、香蕉、西红柿……但我最喜欢的水果是桃子,它长得很好看,吃起来也很甜。下面,就让我为你讲一下吧。
桃子的样子是心形的,它的颜色是白里透红,桃子大得像拳头般,但当它没有成熟时非常小,怎么样?它长得很好看吧!桃子不仅好看,而且吃起来也很好吃,它吃起来很甜,里面都是果肉,一咬下去,就能感到它那汁水从你的嘴里一下子就滑到了你的肚子里。那滋味真甜美!桃子的用处也很多,它能做成果汁,它做成的果汁,喝起来比生吃还甜。它还能做水蜜桃罐头,吃起来让人回味无穷。每次吃完桃子之后,它就会让你回味无穷,吃完了还想吃,可是吃多了,不会有好处,对肠胃不好。
听完了我的介绍之后,你是不是也很想吃桃子了呢?那就买一点吃吧,一定会让你尝到意想不到的味道。
我喜欢下围棋,尤其是跟很强的对手下棋,因为那样我的脑筋会转的更快的去想策略。
一天,我下到了关键时刻-马上就要吃掉对手的一个大角了!可是,大角外面有“重兵”把守。这令我异常苦恼。突然,我想到了三十六计中的暗度陈仓。粘、长、扳这三招果然把大部队的注意力转移到它们身上。于是,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大角从姓程改为姓吴的了。
还有一次,我一块棋被敌人的飞、挡、跳、长、立团团围住,马上就要被吃掉了。突然,我想到了围魏救赵之计。于是,我打吃对手的一条大龙。他只好先救大龙后杀我。然而我乘对手救大龙时,出“奇兵”飞、粘、打吃、长······。成功地解救了那块孤棋,并吃掉了对方。
还有一次特别好玩!对手先用暗度陈仓,表面上攻击我的一条龙,其实想杀我一块孤棋。还好聪明的我一下就识破了对手的诡计,并将计就计-----虽然表面上防守大龙,其实暗中防备孤棋。最后,对手突然发现:啊?我精心策划的计谋怎么失败了?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
最有意思的是,有一次,我遇到一位通晓兵法的对手。只见她-----声东击西偷我大角,暗度陈仓吃我大边。那我哪里扛得住呀!还好我想出了一个妙计-----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在她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时,”我军“大举反攻。只见她丢盔卸甲,被杀得血流成河。而我尽收失地。
我喜欢围棋,你喜欢吗?喜欢就赶紧来跟我下围棋吧!
篮球是一项体育运动,但是对于我来说,它更像是一种精神,一种在学习之外放松自己,在学习之外可以找到快乐的一种运动,我喜欢打篮球的原因有很多,打篮球可以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在一起,打篮球也可以运动健身,每次运动之后都会出一身的汗,这样又健康又健身。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学校篮球赛,因为那次篮球赛让我在学校的体育队变得特别出名,也因为那几场比赛,我成为校篮球队的一员。
那是学校的一次全校性质的篮球赛,我们每个班级为单位,组织篮球队进行一对一的比赛,我是班级的队长,也是主投手,我带领着班级的同学们一路过关斩将,从不被别人看好的菜鸟球队,最后变成了那次全校比赛的第一名,我们每场比赛都特别认真,我们互相配合,传球就是快准稳,每当我握住篮球,我都会觉得那是最大的力量,让我一直前进,直到把这看似圆滑的球投出篮筐,唰,唰,唰,而我最喜欢的也算是那种划过篮网的空心球了吧。
篮球,是很多男生的爱好,但是对于我来说,那是一种梦想,因为我的愿望是走向国际,和姚明那样成为NBA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