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叫玟玟,是个活泼好动的女孩,玟玟自幼没有父亲,是个单亲孩子,就从那时起我和玟玟成了好朋友。
有人说:玟玟这孩子,话也不说一句,真怪。可玟玟跟我在一起,话就多了:樱撄,我爸要娶新妈妈了。我好高兴,我有妈妈了。望着她那天真的面孔,我心里想:她新妈妈会对她好吗?继母都是坏的呀。过了一天,玟玟哭着对我说:我不能上学了。说完,她回家,望着她那瘦小的身影,我哭了。不过几天,有人对我说,玟玟死了,她临死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要上学。我哭了,哭的很伤心。
我,孙嘉祺。他,徐嘉瑞。也许我们的名字中都含有一个“嘉”字吧,一见到他,我就与他成了好朋友。
他有一个扁扁的鼻子,他的眼睛很小,一笑起来眼珠就不见了,只剩下两道弯弯的眼缝。
别看他长得貌不惊人,他可心灵手巧哪,五颜六色的彩条到了他手里,只见他的手指上下飞舞,不一会儿,一根别致的手链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他心地善良,一看到别人欺负我,他就会无声无息地跑到那个人的身后,把那个人拉开。
他最喜欢的体育运动是打羽毛球。老师一宣布下课,他就高举着羽毛球拍,大声喊道:“有谁敢与我决一死战!”然后如闪电般冲出教室。记得有一次,我与他打羽毛球,羽毛球到了他的手中,就变成了一个听话的娃娃,他向哪儿打,羽毛球就向哪儿飞,我招架不住,很快以12:4惨败,我不服气,要与他再来一局,这一局我可使出了全身的精力,可还是没能打赢他,我佩服地对他说:“你的羽毛球打得真好!”他听了以后骄傲地一甩头,挺着瘦瘦的胸走了。
这就是我的朋友——徐嘉瑞,怎么样,你也喜欢他吗?
人们都说:“朋友总在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但我认为朋友同时也是生命中的一位良师益友。我有一个给我带来莫大启发的朋友。
她是一位现年16岁的高中生,因为沉重的学习压力和对自己学习的严格要求早早就戴上眼镜,脸上写满了她对学业的执著和追求。她是一位善良和充满爱心的人,同时她也是义工团体的一员,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到老人院、福利院看望老人和孤儿,为他们带来欢声笑语,她就是善良友好的李卉姐姐。
李卉姐姐对贫苦的孤儿十分同情,那次她们学校全体师生捐助贫困学子,她大方地把自己全部的零用钱都捐给了贫困学生。在她认为能帮助这些贫穷的莘莘学子使她感到开心。
李卉姐姐心中没有很多伟大理想和豪言壮语,但是她却怀着一颗崇尚科学的心去钻研学习,她曾告诉我:“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社会繁荣进步尽自己的一分力量。”简单的一句话,就是她的学习目标。有一次,我来到她家,发现她的房间里有一个诺大的书架,里面放着数百本书,仔细观察还能看出书籍都分好类别。每一本书,她都认真阅读过,并且做好读书笔记和读后感言。她写的一句话让我深深感动:“在书中我找到了快乐,找到了自我,每当我懂得一件道理时,心中顿时会豁然开朗、茅塞顿开。”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李卉,我为有着这样品格高尚的朋友感到自豪,她也是我学习的榜样,相信我也会努力学习,长大后回报社会、回报身边的人对我的关爱。
我的一位好朋友是和我同班同学。他叫雷磊,他长着黑葡萄似的眼睛,大大的嘴巴,佛祖般大的耳朵,长方形似的脸,长长的鼻子。个子中等儿,他所做过的几件事情让我感动。记得那是一个阴雨蒙蒙的早晨,他背着书包打着伞在路上看见一个小同学淋着雨去学校上课,雷磊立刻走过去说:“小同学,和我一起走吧!”
还记得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班的卢晨同学和袁佳威同学打架了,这时我们围着他们还在喊:“加油!加油!”这时雷磊走过来不加思索地把他们分开了,还批评了他们俩。还记得有一次雷磊把班上的铁桶搞坏了,老师问是谁搞坏的?雷磊勇敢而主动的承认了。噢!他就是那么一个助人为乐,而诚实的个性。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新的童话书,他看见了,说:“我也有一本这样的童话书,我俩交换看,好吗?”我同意了。从那以后,我们一有新书就交换着看,我们还在学习上互相帮助,于是,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每人都有自己最亲密不过的朋友了,如果你问我最亲密的朋友是谁?我立马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回答你:“我最亲密的朋友是我家那乖巧逗人的小狗——欢欢呀。”只要我一说起欢欢,心里就会涌出一种说不出来的幸福。
欢欢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全身毛绒绒的,白黄相间,从远处看,似乎是一个色彩缤纷的球,十分可爱!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锋利的牙齿,矫健的身体,一对达拉的耳朵,垂下来。它可是我们家的“大功臣”,是我们家的“守护神”!
每当我回到家,欢欢便会像一阵风似的跑到我身边来,在我的脚边蹦蹦跳跳的,还不时“嗷嗷”地叫着,仿佛是在欢快地说:“主人终于回来了啊!在家里我快闷坏了呀!”我每次都会情不自禁摸摸它毛绒绒的头,他便温顺的趴在地上,享受这个温暖的时刻,让它回味无穷。又是它还会死缠烂打的,不让我走呢!
有一次,我像往常一样回到家里,发现欢欢竟然出乎意料的不见了,我惊慌失措,立马打开“音响”,狂“唱”起来。爸爸闻声赶来,问道:“怎么了呀?”我将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爸爸。爸爸听了恍然大悟,说:“原来这么回事,欢欢生病了,早上我送它去医院了!” 从雷阵雨转晴了。爸爸接着说:“下午我去时,欢欢被一位寂寞的老奶奶抱走了!”我心想:“这样欢欢就能给更多的人带来欢乐了,这样不正符合它的名字吗?”于是,我忍痛割爱地将欢欢让给了老奶奶。
欢欢,助人为乐;欢欢,是我的快乐!
我的朋友是王高烈,她有一张瓜子脸,上面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还有一个俊俏的小鼻子,小鼻子下面还有一个能说会道的嘴巴,一笑起来就有一对浅浅的酒窝,可漂亮了。
有一次,我一不小心摔倒了,她连忙把我扶起来,问我:痛吗?我强忍住自己的泪水,说:不痛。而王高烈却说:这怎么行,会感染的,我扶你去学校医务室吧!我点点头。你瞧,她善良吧!
还有一次,我要去买钢笔,带了20元,可是在半路上,钱不见了,可是下午老师说要练钢笔字呀!怎么办呢?我无助地来到教室,给王高烈说了这事,她就把自己的20元给我,我连连摆手,说:那你怎么办呀?我宁愿被老师批评也不接你的钱!王高烈假装生气地说:你不接,我们绝交,啍!我只好拿着她的钱去买了一支钢笔,当我看到老师批评她时,我感动得流下热泪。也许这就是友谊吧!
她很好吧,如果你想跟她做朋友,来吧!
在学校里我有许多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还有一位对我十分关心、关爱的大朋友,下课的时候他和我们翻花绳、讲笑话、做游戏,她就是我们亲切的语文老师---胡老师本‵文内 容 摘自中…国}教 育文摘`。 胡老师长着一对柳叶细眉,一头乌黑的头发自然的披在肩上,胡老师的眼睛大大的,可能是因为近视眼的缘故吧,生气的时候眼睛总是鼓鼓的。
胡老师总是轻言细语的给我们讲课,耐心、细致的回答我们的疑问。胡老师还对我特别的关心,有一次上体育课,我被同学不小心的绊倒脚扭伤了,胡老师知道了急急忙忙地来到我的身边,她皱着眉头关心的问:“怎么样?”胡老师还弯下腰轻轻的揉我的脚,说起来也真奇怪我的脚就像被胡老实施了魔法一样-----不疼了! 我有一位这样关心我、关爱我的大朋友一直陪伴在我的身边,我的学校生活幸福又快乐!
一说起陈嘉贝,我心里马上就浮现出她的样子:她脸蛋滑滑的,眼睛大大的。梳着两个牛角辫。经常穿一件粉色的棉裙,一双粉色的运动鞋,搭配起来十分漂亮。
我刚刚知道她叫陈嘉贝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她,我决定要和她交朋友。没想到她也很喜欢我,想跟我做朋友!我们在一起聊天很开心,很快我们就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之所以我们能成为最要好的朋友,那是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爱好和进步!我们两个都爱学习,爱画画,喜欢一起散步,喜欢相同的游戏。这样一来,我们从交朋友那天开始每个课间都会聚在一起。
我非常喜欢画画,她也一样。今天我去找她玩,看到她正在画画,觉得她画的非常好看,就问:你在画什么?她说:我画的是我的老家!她画的老家院子旁边是一条马路,路上有个骑自行车的女孩,还有两辆小汽车。其中一辆车里的那个小女孩画的就是她自己,他们一家正在向老家那个大院子走去。车中的我的好朋友正在探出头来似乎在观赏她那美丽的老家街边的风景。我看了之后觉得她画的非常有想象力,我也兴奋地拿起笔跑到座位上画起来。当我又来到她的座位上,看到又多了一条彩虹桥,哈!我真迫不及待地想把这幅美丽的画给涂上颜色!我也兴冲冲地画起了动物运动会,有小马和小狗比赛跑;兔子和猴子比跳高;小猫和松鼠比爬树,旁边还有熊猫裁判陈嘉贝也很喜欢我的画,直夸我画得好!我和她画得好开心!
他个子比我高,也比我胖,在班里他最高。虽然他饭量大,但力气却没我,大应此他跑步有些慢,每次跑步总是在最后一个。他很爱哭。
记得有一次,在跑步的时候,他一不小心摔了一跤,什么也没伤就大哭了起来 。眼泪来得快去得也快,眼泪还没干就笑了起来。。太爱看书,一看到书就会不由自主的看了起来,他做起事来慢吞吞的,她是英语课代表,可快放学了,英语家作才送到老师那里去。猜猜他是谁,对了!
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将涵有。
在我的这一生当中,有非常多的朋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数我的一位最好的好朋友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最长久,也是最真实的。她的性格很活泼,常常令我开怀大笑。
她长得眉清目秀,聪明美丽。她那鹅蛋似的脸上镶着一对浓黑的眉毛,眉毛下面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睛下面是一个笔挺的小鼻子,一个樱桃小嘴里面还有两排洁白的牙齿。她笑起来还有一个小酒窝,笑得非常甜美。她的头发又长又亮,就好像黑色瀑布一样从头顶倾泻而下。
她擅长语文,在作文方面对她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她的语文成绩总是在90分以上。当然,她的数学和英语也不赖哟。她在学校总是可以受到老师们的表扬,同学们也都非常欣赏她的才华。我也以她为荣。在这次毕业考试中,她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排在全镇的第7名。如果她能够考多一分,就能排到全镇第2名了。真遗憾啊。
她在校是一位一等一的好学生,在家也是一位好孩子,在朋友们的眼里是一位好伙伴。
记得有一次,我的英语考砸了,我很伤心。于是,她就来安慰我。她让我从愁眉苦脸变成了兴高采烈。因为她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其实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但是,只要你能从失败中勇敢地站起来,就一定会成功的。失败是成功之母嘛。正是这个道理,让我从失败中站了起来,重新振作了起来。
我和她总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们之间的深情厚谊,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一辈子都记在心中。
别看我才十一、二岁,我的朋友多得超过了我的年龄数。在这一大堆朋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王琛。
我们不是同学,但比同学还要好。我们虽然不是亲兄弟,但比亲兄弟还亲。他比我大几个月,我应该叫他哥哥,但是,他心甘情愿地称我为哥哥,自己当弟弟。
我把他介绍到“龙门补习班”,从此,我们在一起学习、娱乐。
一次,在补习班里。我和一个同学打起架来,而且非常激烈。谁知,那个无赖一下子咬住我的手指不放。我急了,使劲地踢那个同学。他终于张开了那微微带着血的嘴,再看我的手指,从那牙齿形的伤口里流出鲜红的血。这时,王琛来了,见我的手指正在流血,忙来安慰我。老师给我包扎好就上课去了。我没去,在外面呆呆地坐着,偶尔喝一口水。王琛见了,舍去了听课的时间来照顾我,给我倒水。我感激得眼泪在眼里一直打转转。
当然,在我们之间,有时也会产生一点小误会。
有一次,高超送给我一根新水笔。来到补习班,我不吭不响地写作业。那根笔掉在地上,我只顾写作业没去捡。当作业写完了,我正去捡地时候,王琛拿去了,放在自己的文具盒里。当我知道后,去拿水笔。王琛挡住我,一会儿说是捡的,一会儿说是自己的。我顿时火冒三丈,从他手中夺过。王琛气呼呼的来找我,说要给他笔。我才不理他那一套,没搭理他。他便和我吵起来,我也不甘示弱,和他吵。在老师的劝解下,终于物归原主了,打了结的绳子也解开了。
你说,我们是不是一对“欢喜冤家”?这样的“冤家”要不要结下来呢?
朋友与朋友之间的友谊是稳如泰山还是脆如薄纸,从日常的一此小事情就可以检验。如果因为谁和谁好,谁和谁亲近一此啦,谁想独占谁的便宜啦而斤斤计较的话,那这样的友谊是太脆弱了呢?哪还有“友谊天长地久”了呢?
本书主要讲了三个爱吃丸子的小女生组成了“丸子军团”。她们分别给自己取了很有趣的代号。可是,三个人的关系有点微妙哦,谁偏向了谁,你又在背后说了她的坏话……这此可真是大问题。后来是困难使她们连在一起,也许如何应付困难都不是她们的强项,但这三个小女生一起来应付困难就好多了。因为友情使她们不再孤单和害怕,也明白了人多力量大,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的道理。
三个好朋友来一相处会比两个朋友相处麻烦一些,也更能够考验朋友与朋友之间交往的耐性。
或许经过了一系列的烦恼,会明白朋友之间友情的珍贵,也体现出了“得朋友难,失朋友易”这句话。
我从小就有一个好朋友——书。它伴随我走过了一个快乐的童年,它让我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可以独自去阅读懂一本书的孩子。在这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小时候,妈妈就拿着一本《安徒生童话》,坐在我床边,用温柔的声音读着一篇篇童话故事,让我有了一个个幻想:想从丑小鸭变成一只高贵、美丽的白天鹅;想给卖火柴的小女孩一份可口的食物和一个温暖的家……这些童话书让我的童年变得很梦幻。
上小学后,我很少再接触这些童话书了,开始看一些有关学习的书,还还结识了一位很好的小老师——字典。在这位老师的帮助下,我不再需要妈妈在我身边指导了,自己就能读懂课本上的文章。
现在我接触的书的类型已经越来越多了,开始看起了中国古代的四大名著和一些国外作家写的书。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帮助我开阔眼界,让我知道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精彩。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一位朋友,它比钻石还珍贵;比黄金更璀璨。
我的朋友叫王嘉灏。他公正而大方,只是有一点儿淘气。
有一次,班上的淘气鬼庄孟翰用竹竿把空调弄坏了,老师开会回来发现空调坏了,便生气地问:”谁把空调弄坏了?”全班同学虽然都知道是谁干的,但不敢出声。庄孟翰的眼睛紧紧盯着王嘉灏,心里十分不安,生怕他告诉老师,这样他一定会挨次。即使这样,王嘉灏还是勇敢地站了起来,走到老师旁边,跟老师说明了事情的经过。老师就把庄孟翰狠狠地训了一顿,还让他进行了赔偿。
事后,庄孟翰找到王嘉灏愤愤地说:”你为什么要告诉老师?” 王嘉灏坦然地说:”我是想给你纠正错误。”于是,他们争吵起来,但第二天王嘉灏还是主动与庄孟翰和好了。
一次上体育课时,老师让我们准备跳绳,王嘉灏和一位同学都多带了跳绳,那位同学谁也不借,非常自私。而王嘉灏却主动地把多余的跳绳借给了没带跳绳的同学。
嘉灏的优点非常多,但他就是很淘气,不遵守纪律。我希望他能改掉这个坏毛病,成为一个守纪律的“小包公”。
我有个好朋友,名叫王智妍,小名叫灼灼。她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对弯弯的柳叶眉,高高的鼻梁,还有一张巧舌如簧的小嘴巴,长得帅气淘气。
王智妍是个刻苦学习的人。有一次,我们和灼灼一起出去吃饭。来到餐厅后,只见灼灼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再捧起一本厚厚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我问他:“你经常看书吗?”他回答:“不是,我是把时间一点一点的积起来,然而,我就有空余的时间看书了。”我一下子恍然大悟,心想:都怪自己当初不会好好把握时间。从此,我下定决心,改掉这个缺点,学习灼灼的好榜样。
王智妍不仅刻苦学习,还喜欢乐于助人。有一次我们俩和其他的朋友逛街,四处游览,东瞧瞧,西瞧瞧。走着走着,我们在地上发现了一个饱满的钱包,我问王智妍:“王智妍,你打算怎样,”她沉默了一下,说:“我们应该要拾金不昧,不能占为己有,”王智妍在钱包上翻来翻去,在霎那间,掉出了一张卡片,王智妍捡了起来,看见上面有电话号码,他试图打了电话,果然他就是那位失主,恩告诉他地点,使他早领回自己的东西。
等了好久,那位失主来了,我们迫不及待地还回失物就走,当我们回头那一瞬间,那位事主问我们的名字,王智妍立马回答:“雷锋好事不留名,再见叔叔。”叔叔马上说:“谢谢。”王智妍说:“不用谢,应该的。”最后,叔叔的身影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王智妍,你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最好的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