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那双帅气的眼睛;
喜欢你安静的性格;
喜欢你包容的脾气;
喜欢你黝黑的皮肤;
喜欢你高大的个子。
喜欢你为我带来的音乐;
喜欢你为我营造的安静气氛;
喜欢你嗒嗒的如歌般的足音。
我喜欢你,雨夜。
喜欢你的星星眼睛;
喜欢你对雨夜中的一切的容纳;
喜欢你黑暗中朦胧脸庞;
喜欢你广阔的无界限。
喜欢你的蛐蛐歌;
喜欢在雨夜中品读书香;
喜欢听你雨滴发出的琴声。
总之,我喜欢你---雨夜。
我是一个超级蜘蛛侠迷,我差不多每天都要看蜘蛛侠,不过,让我奇怪的是,最近蜘蛛侠变了一个版本,他从一个自己做的蜘蛛战服变成了一个采用什么纳米技术而合成的机器战斗服了,这是为什么呢?让我猜猜看!哦,原来是因为上次那个版本完了,所以才是那样的,唉,不过可惜呀,我还没有看够那个版本呢!唉!真希望时间能够倒流啊!
说明以后得抓住时机,因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懂了这个道理,这个新一代的版本我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好好的看个够!!!哈哈哈哈哈哈,我聪明吧!!
在校园里,有很多人都很怀念在学校里无忧无碌的生活。 当我第一次进入初中学校时,我真的对学校里一切都很感兴趣,什么都想去看一看,在初一的生活我真的觉得很快乐的,但是转眼就到了初2了,在初中来说初2是一次转折点来的。
但在初2我遇到了距,距向我表白了,我当时真的感到很开心的,但是这些东西往往是一瞬间的,过了几个星期后,我就跟距分了,当时我真的感到很无助。很寂寞。很伤心的,表面上怎样装得没关系,但是回到家总是会哭。。。。。。 但现在我都放在学习上了,我再也不相信爱情总有长远的,爱情只是欺骗人的感情的,不会有长远的。
分了手后,不可以做朋友,因为披岂恨过。 但也不能做敌人,因为披岂爱过, 所以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有一只小狗,它长的胖乎乎的,我呀,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小胖。它有一身棕色的毛,一双黑亮黑亮的大眼睛,圆圆的头像一个大皮球。别看它长得胖,它的耳朵却非常灵敏,它的嗅觉就更好了。我把我的帽子藏了起来,它马上就把帽子找出来,还得意地歪着头瞧着我,那样子可神气了。它是不是很可爱?有一次,我起早带它去散步,它的屁股一扭一扭的,突然,它看见一个陌生人,它马上跑过去,围着他转着圈的闻了又闻,吓得那人一动不敢动,它好象知道那人害怕似的,一扭屁股一摇头转身走了。我被逗得哈哈大笑。
还有一次,我把一根鸡骨头放在桌子上,小胖闻见了香味儿,围着桌子直哼哼,因为它身体笨重,所以不管它怎么跳都吃不到。我偷偷地看着它。一会儿,它跑到外面叼来一个小凳子,它跳到小凳上,又跳到沙发上,再跳到桌子上,终于吃到了骨头。它聪明吧?它太可爱了!我好喜欢我的小胖啊!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洁白无暇。我喜欢清晨那银装素裹的大楼和大树,还有那偏远的银色小村庄。
我喜欢迎着春风走在田野中的小路上,一望无垠的田野远远望去,绿油油的一片,平平整整。我喜欢在林间闭着眼睛,听小鸟们叽叽喳喳地讲故事。
我喜欢夏日河塘中亭亭玉立的荷花,像玉盘一样的荷叶静静地平铺在河面上。我喜欢小花旁翩翩起舞蝴蝶和辛勤劳作的小蜜蜂。
我喜欢看秋天田野里稻浪推滚的样子,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我喜欢看爷爷在丰收之年那灿烂的笑容。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红楼梦》的作者是清代小说家曹雪芹。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共一百二十回。全书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情感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三回林黛玉初进贾府与王熙凤见面时的情景。这段话不但写了王熙凤身份尊贵,而且写出了她美丽的外表下隐藏着刁钻和狡黠。同时也写出了王熙凤泼辣,善于见风使舵,阿谀奉承的性格。同学们,听了我的讲述,想信你们对红楼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仅仅是《红楼梦》中的一个小片段,但居然能把王熙凤的性格特征描写得栩栩如生。我真佩服曹雪芹啊!不仅如此,这本书还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生活的百科全书呢!如果大家有兴趣,不妨读一读。
我喜欢春天那万物复苏的景象,大地穿上了録色的衣裳,小草悄悄地从土里钻了出来,柳树姑娘披上了长发。。。。。。
我喜欢夏天的池塘,池塘里铺满了一层层荷叶,盛开着一朵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如同粉色的蝴蝶翩翩起舞。此时的池塘既神圣又美丽。我喜欢秋天的丹,整个世界铺满了红色。丹是成熟的颜色,是果实的颜色,是收获者得颜色,还是孕育着新的生命的颜色。
我喜欢冬天那白色的天地,眼前白雪茫茫一片。光秃秃的树干给我带来灵感;白色的雪花给我帯来无限的时间;白色的雪人给我带来欢声笑语。我还喜欢动物,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可爱的熊,聪明的猴子,乖巧的小白兔,以及强壮的大象。
我也喜欢生活在深山里不知名的野生动物,可爱的,乖巧的,顽皮的,凶猛的,我认为它们各具特色。我喜欢夜空,坐在阳台上,记载着一个个星座。一颗颗星星在天空中闪烁,把那黑色的天幕覆盖了。我喜欢生活,我喜欢大自然,我喜欢世界上的每一片天地。
我到学校来读书,所学的功课很多,在这些功课中。我最喜欢英语。
大部分同学都说英语难,可我认为英语简单,因为英语我只需花一点心思我能把它记下来,英语中我的口头禅是:“rainbow(彩虹)”。这个词也是我印象最深的单词。
学英语最重要的是看、读。如果死记硬背只会对英语产生厌恶。英语就是游戏,你一不小心就会把错误的字母写出来,所以学习英语一定要仔细,少了一个字母就会错。
英语是很复杂的科目,但是只要会英语的窍门就轻松了。
森林,一股阴森森的气味;森林,许许多多的树木;森林,很神秘。今天我就要去探索森林。
走进森林,看那一棵大树,树干是那么粗壮,挺拔。往上看,一个个小树枝进入了树干妈妈的怀抱,长出了一片片嫩绿的叶子。有些叶子随风飘动,十分美丽。
往后看,一片片白茫茫的云轻轻的飘着,好像仙景一般。
继续向前走,里面黑乎乎的,不知走了多少路,我们看到了一眼清泉。
我和哥哥急忙脱掉鞋子,一下子跑进了水池里,水里一圈圈波纹荡漾开来。
我们在水里嬉戏,小鱼在旁边游着,连小狗——雪花也跟我们一起玩耍,这场面真是壮观啊!
一刻、半时、四十五分、一小时······时间不停在我们身边溜走,一转眼,就到了十四时三十分,要知道,已经玩了四个小时啦!
我们走出了森林,但我的心,还在美丽森林之中。
“唰唰唰……”咦?楼道里发出的声音真刺耳。我打开门,想把发出声音的人臭骂一顿。可是,一开门我却愣住了。
原来是邻居张奶奶再擦楼道,我很奇怪。问:“张奶奶,您不在家休息,在这擦楼梯?”
“我刚才看见有几个人把吃过的剩饭剩菜扔在这里,我让他们拿走,他们还故意把剩菜剩汤踢翻了。”张奶奶一边喘气一边说话,“我呀,怕你们小孩子滑一跤,所以呢,自己擦一擦了。”
“这种人太没公德心了。”我生气地说。
“唉——”张奶奶叹了一口气。又擦了起来。
于是,我帮张奶奶擦了起来。“唰唰唰,唰唰唰……”我们干得火热朝天。张奶奶已经高龄78岁了,还帮着大家做出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我不觉得“唰唰”的声音刺耳了,反而觉得很美妙,像一曲交响乐。
这种“美”真的好美!
去年的一天,我和妈妈到美联购物中心买了一个深蓝色的“小猪”。它不会走路也不会叫,是一个塑料做的储钱罐。
“小猪”真讨人喜欢。胖胖的身体上长着一对圆耳朵,两只眼睛大大的,取钱的地方就是“小猪”的大嘴巴,屁股山长着一条像西瓜辫似的尾巴。他每天静静的趴在我的写字台上,像个听话的“孩子”。
自从有了“小猪”后我就不再买零食吃了,爸爸、妈妈有了硬币就都给我,我全部都把硬币从“小猪”身上的小口子投进去,我感到“小猪”在向我摇尾巴。我准备用储钱罐里的钱买一些对学习有利的书。
“小猪”真是我的好朋友。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格言,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居里夫人的话:“人要有毅力,否则一事无成。”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想起这句话。
有一次,老师布置了家庭作业,让我们报听写,可正巧,爸爸今天要坐班,没时间给我报,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转。突然,我看见了床上的录音机,我拍了拍后脑,说:“哈哈,我咋没有想到呢!”
我拿出语文书,打开录音机,读了起来,我一字一句、认认真真的读,终于读好了,我拿出作业本,听了起来,可我报太快了,没法听,我灰心了。这时我耳边想起了居里夫人的话:“人要有毅力,否则一事无成。”我想困难象弹簧,你强我就弱,你弱我就强。我又报了起来,这次我报的很慢,终于成功了。
从此,我就喜欢居里夫人的话了!
令我喜欢的人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经常辅导我的学习。记得有一次,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我去问妈妈。她很耐心地给我讲解,可是讲了很多遍我也不懂,我妈就冲我发脾气,吼道:“讲了这么多遍你都不会,真是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在心里想:“就知道冲我吼,我还不愿意做呢!”我妈看我走神了,说:“你想什么呢?还不认真听题!”最后,快十一点的时候,我才睡觉,早晨又被我妈从床上拽下来做题。
我那天真倒霉!
还有一次,我中午出去玩,结果连回家的点儿都忘了,又被我妈罚不许吃饭,比做题还惨。
虽然我妈对我管的比较严,但是我知道她为我好。
我家养了一只可爱又聪明的小白兔。
它身上好像穿上了一层雪白雪白的衣裳,非常讨人喜欢,它的耳朵大大的,一听到什么声音,就刷的一下竖起了耳朵,非常灵敏,它的眼睛红红的像在白玉中间的两颗红宝石,闪闪发光,他的嘴巴很奇特,上嘴唇是一片,吃东西时一动一动的。下嘴唇分成2分,它的四肢,也是前肢短,后肢长,走起路来一蹦一跳的,它的尾巴很好玩,像一个小绒球。
我特别喜欢它,因为他穿着一层雪白雪白的衣裳,有时很可爱。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首古诗,叫《清平乐村居》。我非常喜欢这首古诗。这首古诗的大概内容是:一做小茅草屋,就在长满青草的溪边。听见屋里有人操着柔媚的南方口音,带着醉意在互相说话取笑,是谁呢?原来是一对白发夫妻。再看看茅草屋外,老夫妻的大儿子在小溪的东面锄豆田里的杂草,二儿子正在编织鸡笼,调皮可爱的小儿子,正趴在小溪边剥莲蓬。
这就是这首诗的大概内容。作者辛弃疾用几句简单的话语就能将物体的外表,人物的动作,描写的栩栩如生,这就是我喜欢这首诗的第一个原因。作者辛弃疾在这首诗中,还表达了孩子们无忧无虑的精神,读起来使人顿觉清新的乡土气氛扑面而来,浓郁的生活情趣洋溢在字里行间。这就是我喜欢这首诗的原因。虽然我们现在丰衣足食,但我们还要继承古人的光荣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