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六年小学生活中最难忘的是与自己朝夕相处六年旳同学,他们的肓容笑貌无不印在我们的脑海之中。下面我要介绍的是我们班的一个大活宝-朱仪君
她,一双小而炯炯有神的眼睛,挺挻的鼻孑上架着一副粉红色的眼镜,还有那张樱桃小嘴衬在她那瓜子脸上,一头蓬蓬的头发,走起路来一翘一翘的,活像只小兔。你别看看她个子小小的,但她却十分爱吃东西,或许是因为他名字里有“朱”这个原因吧!说起她的贪吃还有一件趣事呢!那是上个星期五,我爸有事没来接我,我便走到701站等车,可我的肚子又唱起了空城计,我便来到小店里,买了一包薯片,,刚拆开薯片准备吃时,朱仪君闻“气”而来,他见我手里拿着一包薯片,一边对我说话,一边死死的盯着我的薯片,我知道朱仪君现在正处于“口水流了三千尺的状态”,便故意把左手边的薯片拿到右边来,只见朱仪君也走到右手边来,哎!
真拿她没办法!我也懒得再拿了,就这样拿着吧!又见朱仪君突然指着我左边说:“杨芳芳你看!冯妍在你旁边!”我连忙转过头去看,可左看看右看看也没有冯妍的影子,我一下子明白了是朱仪君在糊弄我,我真想找她算账,没想到她跑了,再看看薯片,好小子!有二分之一的薯片被朱仪君拿走了,我连忙去追,可已经晚了,701来了,我只得走上公交车,只见朱仪君在远方朝我吐吐舌头,哎!我真是对她无可奈何啊!
这就是我们班的一个活宝,你想不想看看她的庐山真面目?那就快到咱们班来吧1
我的朋友多的是,一个、两个、三个。。。。。。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的邻居--曹东彪。
不高的个子,加上两只圆圆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圆圆的大肚子,就凑成了曹东彪。
我和曹东彪有个爱好--打乒乓球。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去打乒乓球,他一连大了好几个大板,我就说:“曹
东彪,你怎么成了狗熊了?”他一听这话,立刻追得我满学校跑。我回头一看,说:“狗熊就是狗熊,就是追
不上我。”
不过,我和曹东彪还是一对要好的朋友。
我有一个不仅生活自理能力强,而且很爱看书的好朋友,叫曾思伦。 他跟我同年同月出生,他比我高,比我胖。浓黑的眉毛不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不时闪着机灵的光芒,他一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线。
他吃饭吃得快、吃得多,喜欢吃肉丝,他喜欢穿绿色球衣,喜欢打电子游戏、打乒乓球……由于太胖了,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像只小鸭子。他说话的声音非常大,像在跟人吵架似的。
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从不半途而废。 曾思伦的生活自理能力强。他家在蚕种场,每周星期六他都要走大桥到一师附小小去学书法。从不要家长送,有些时候大桥上一个人也没有,他走在路上心里不免七上八下,火辣辣的太阳晒在身上像针扎一样,考验着他,他都坚持到底。他写完后就兴高采烈地回家了。
曾思伦是个小书迷。有一次他和父母到我家来玩,看见我家有许许多多的书,他就顺便拿了一本《西游记》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时间如流水奔流不息,一分一秒地走过他的身边,从上午九点看到十点二十分,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又接着看另一本书,不懂的词句还要问问家长。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曾思伦。
别看我才十一、二岁,我的朋友多得超过了我的年龄数。在这一大堆朋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王琛。
我们不是同学,但比同学还要好。我们虽然不是亲兄弟,但比亲兄弟还亲。他比我大几个月,我应该叫他哥哥,但是,他心甘情愿地称我为哥哥,自己当弟弟。
我把他介绍到“龙门补习班”,从此,我们在一起学习、娱乐。
一次,在补习班里。我和一个同学打起架来,而且非常激烈。谁知,那个无赖一下子咬住我的手指不放。我急了,使劲地踢那个同学。他终于张开了那微微带着血的嘴,再看我的手指,从那牙齿形的伤口里流出鲜红的血。这时,王琛来了,见我的手指正在流血,忙来安慰我。老师给我包扎好就上课去了。我没去,在外面呆呆地坐着,偶尔喝一口水。王琛见了,舍去了听课的时间来照顾我,给我倒水。我感激得眼泪在眼里一直打转转。
当然,在我们之间,有时也会产生一点小误会。
有一次,高超送给我一根新水笔。来到补习班,我不吭不响地写作业。那根笔掉在地上,我只顾写作业没去捡。当作业写完了,我正去捡地时候,王琛拿去了,放在自己的文具盒里。当我知道后,去拿水笔。王琛挡住我,一会儿说是捡的,一会儿说是自己的。我顿时火冒三丈,从他手中夺过。王琛气呼呼的来找我,说要给他笔。我才不理他那一套,没搭理他。他便和我吵起来,我也不甘示弱,和他吵。在老师的劝解下,终于物归原主了,打了结的绳子也解开了。
你说,我们是不是一对“欢喜冤家”?这样的“冤家”要不要结下来呢?
开学第一天,我们班新转来一位新同学。看着她我心里暗暗高兴。嘿嘿!终于来了一个个子比我还矮的,我再也不用当排头了,再也不会被同学们称为“小不点”了。 没想到老师居然把她和我安排在了一位。
通过几天的接触,我发现原来她是一个活泼开朗、性格外向的女孩。慢慢的我和她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上课时,我们一起认真学习。下课时,我们一起在操场上快乐的做游戏。在学习中或生活中我们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我和郭小萌成了好朋友。 渐渐,我发现她最大的缺点是丢三落四。每天她都把带来的铅笔全部丢光,我不忍心看着我的好朋友没有铅笔写字,我只好忍痛割爱,把我心爱的小白兔铅笔借给她。
可是,我万万没料到,不到半天,她就把我心爱的小白兔铅笔弄丢了,害得我偷偷掉了半天眼泪,还被妈妈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放学时,她总是丢三落四,不是把衣服落在了教室里,就是把书落在桌子上。害得我每天在后面帮他捡东西。我想对我的好朋友说:“别再把你的东西弄丢了,我们不是已经学过《文具的家》这篇课文吗?请你不要让你的文具再伤心哭泣了,让他们回到自己的家吧!我相信你一定会做到的。” 虽然我的好朋友有这样的缺点,但是她也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学习。当同学们遇到困难时,她总是向同学们伸出热情的双手,帮助同学们度过难关;每次劳动时她都抢着又脏又累的活。
我为我有这样的一个好朋友感到骄傲和自豪。